婚内出轨是导致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离婚诉讼中最常见的过错情形。不少当事人认为,出轨只是道德问题,无法追究法律责任;也有人认为只要对方出轨,就能让其净身出户并索赔巨款。
这两种认知都存在偏差,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厘清边界。《民法典》第 109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与原《婚姻法》相比,《民法典》新增了 “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一兜底条款,这一修订具有关键意义。
在原《婚姻法》框架下,只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才能主张损害赔偿,偶尔的婚外情难以获得支持。而《民法典》施行后,婚内出轨情节严重的,可纳入 “其他重大过错” 范畴,无过错方据此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可予以支持。这是立法对夫妻忠实义务的强化保护。
但并非所有出轨行为都能获得赔偿,法院会从以下方面综合判断是否构成 “重大过错”:一是出轨的持续时间与严重程度,长期、多次出轨或与他人保持稳定不正当关系的,更易被认定为重大过错;二是出轨的时间节点,如在女方孕期、哺乳期内出轨,过错程度更为严重;三是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四是是否同时存在转移财产等其他过错行为。
关于赔偿金额,司法实践中通常在数千元至数万元区间,多数案件判决金额在 1 万元至 6 万元之间。极少数情节特别恶劣、过错方经济条件较好的案件,赔偿额可能更高,但总体不会达到天价数字。很多当事人期待的 “几十万精神赔偿”,在实务中较难获得支持。
需要明确两点:第一,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是两项独立诉求。出轨构成重大过错的,除了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还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适当倾斜,二者并行不悖;第二,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的,只要未明确放弃该项请求权,无过错方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年内另行起诉主张损害赔偿。
律师建议,发现对方出轨后应冷静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转账凭证、对方自认的书面材料等。注意取证方式必须合法,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偷拍偷录取得的证据可能被排除。婚姻以忠诚为基石,突破底线者不仅要承受道德谴责,也必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