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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婚后收到的人情礼金,离婚时如何划分?

作者: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26-06-12阅读量:

  婚后收到的各类人情礼金,向来是离婚财产分割中争议较多的款项,婚礼份子、生子贺礼、节日红包因赠与主体与赠送目的不一样,分割规则各有区别,既不能一概对半平分,也不能直接算作收款方个人独有财产。
  夫妻没有另行订立婚内财产约定的前提下,亲友馈赠时没有指明钱款专属某一方的礼金,司法上视作赠与夫妻双方,归入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优先由双方协商均分。双方共同的亲友、同事在婚宴、生子等场合送出的礼金,无论存入共同银行卡或是已经用于家庭日常开支,财产共有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
  送礼人当场明确钱款只赠与夫或妻其中一人,转账备注、礼金账本、聊天记录能够佐证赠与指向单独个人的,对应的礼金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长辈定向给自己子女的大额红包、亲属特意指定归属的礼金,即便款项暂时存入共用账户,财产权属仍归个人所有。
  部分礼金由双方父母出面代收,送礼宾客大多是父母的亲友,后续人情往来与回礼也由长辈负责,该部分礼金一般认定为父母财产,离婚时不在夫妻分割范围内。只有父母将代收礼金全额转交给夫妻双方自由支配,钱款才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处理此类纠纷还会结合本地人情风俗灵活裁量,若是一方亲友随礼数额占比偏高,后续还需要独自承担对应回礼开支,分割礼金时会适当向该方倾斜,不会刻板均分。发现一方私自隐匿、转移礼金的,法院可以据此判令过错方少分对应财产。
  想要规避日后分割矛盾,大额礼金收款时妥善留存转账备注、聊天凭证,也可以通过婚内书面约定提前划定礼金归属,从源头理清财产划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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