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使用权性质不同,子女能否继承、继承范围如何界定,是农村家庭普遍关心的问题。不少人误以为宅基地房屋不能继承,或以为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意继承,需要厘清二者的区别。
依据法律规定及实践,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身份享有的权利,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遗产,不能直接由非本集体成员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这是处理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的基本前提。
具体而言,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母遗留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但在继承房屋的同时,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一般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继承人需符合相关宅基地管理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一般不得翻建、改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若多个子女共同继承宅基地房屋,可协商确定继承份额,房屋无法分割的,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涉及继承后房屋登记、翻建等问题的,应遵循当地宅基地管理政策,咨询相关部门。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与城镇商品房不同,受户籍、集体成员资格、一户一宅等政策限制,继承人尤其是已迁出农村的子女,继承后的权利受到一定约束,如不得翻建、不能改建为经营性用房等。
实务中,子女继承宅基地房屋后,应妥善保管权属证明、继承文书等材料,及时办理相应的继承登记手续。对宅基地房屋权属、翻建、拆迁补偿等有争议的,可依法协商或诉讼解决。
还需说明,宅基地房屋继承后涉及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部分归继承人所有,而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或安置权益,则需依据当地政策和集体成员资格确定。继承人应及时了解本地政策,依法主张相应权益。
还需说明,非本集体成员的子女继承宅基地房屋后,虽可继续使用房屋,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也不得利用宅基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继承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
综上,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作为遗产直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并继续使用所占宅基地。继承范围、后续权利受宅基地政策约束,继承人应了解相关政策,依法办理继承手续,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