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互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不少夫妻协议离婚时会约定此类条款,道华婚姻家事律师明确:该约定对父母双方通常有效,但不能对抗子女的法定抚养请求权。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依据《民法典》第1085 条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父母可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直接抚养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足、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主张抚养费。“必要情形” 主要包括:原定标准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导致开支增加;直接抚养方失业、重病等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符合上述情形,子女可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需特别注意:抚养费纠纷原告必须是子女本人,由直接抚养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不得以抚养方自身名义起诉。若无重大情势变更,法院一般尊重双方原有约定。
综上,“互不支付抚养费” 的约定以不损害子女利益为前提。建议在协议中对大病、失业等特殊情况预留调整空间,避免后续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依法保障子女与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