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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時間:2026-11-05閱讀量:次
關鍵詞:上市公司遺產繼承,股票繼承,基金份額,勝訴實戰案例
深圳高淨值家庭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證券賬戶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的情況非常普遍。當持有人去世後,這些證券類資產如何繼承?股票賬戶裡的錢是不是配偶直接拿走就行?需不需要辦理過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上市公司股票、證券賬戶內的資金、基金份額等屬於合法財產,可以依法繼承。但這類資產的繼承,不能像現金那樣直接取出,需要通過專門的非交易過戶程序。
辦理證券類資產繼承,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第一,繼承人之間無爭議的,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憑公證書到證券公司辦理股票、基金的非交易過戶。第二,繼承人之間有爭議的,通過訴訟取得法院生效文書,憑文書到證券公司辦理過戶。第三,如果被繼承人在多家證券公司、多個基金公司開戶,需要分別辦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股票是夫妻共同財產,應先析出配偶一方的一半份額,剩餘部分才作為遺產繼承。本所代理的上市公司遺產繼承勝訴案例中,被繼承人生前持有某上市公司大量股票和期權,繼承人涉及境外身份,我們通過公證與跨境認證結合的方式,順利完成了股票賬戶的非交易過戶。
需要提醒的是,證券類資產繼承還涉及到股票價格波動、限售股、期權歸屬等專業問題,尤其是上市公司高管、創始人的股權繼承,可能還受到減持規則、公司章程約束。綜上,上市公司股票、基金份額可以依法繼承,但需通過公證或訴訟辦理非交易過戶。建議持有證券資產的家庭提前諮詢專業繼承律師,做好遺產梳理和傳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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