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時間:2023-07-20閱讀量:次

案情簡介:
當事人雙方均爲內地人,2011年一同前往香港辦理結婚證,婚後共育有2女。2021年,雙方因日常瑣事矛盾橫生、持續爭吵,夫妻感情日趨破裂,十分不利於孩子的成長,萌生離婚想法。因疫情原因無法前往香港離婚,女方找到本團隊決定起訴離婚。
案件爭議焦點:
1. 當事人雙方當初在香港登記結婚,現在能否在內地法院起訴離婚?
2. 本案有無具體調解空間,是否存在有效調解方案保證當事人達成離婚意願?
案件審理過程:
因本案涉港再加之疫情影響,當事人對於在內地離婚意願強烈。道華婚姻律師接受委託後,通過道華婚姻家事研究中心創辦的婚姻數據庫,首先爲委託人辦理香港相應公證手續,在取得公證文件後根據委託人意願於深圳龍崗法院正式立案。在疫情期間成功將此案由內地法院管轄。最終案件成功調解,雙方正式離婚。
裁判結果:
1.原告與被告婚姻關係解除
2.原告與被告各撫養一名婚生女,撫養費由各自承擔
3.雙方共同確認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4.雙方共同確認以各自名義享有的債權歸各自享有,以各自名義所負的債務由各自承擔
律師評析:
離婚調解要調什麼,怎麼調?
作爲離婚糾紛中律師首要面對的問題,把握離婚調解的調度尤爲重要。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在接手辦理的衆多離婚案件中,對於婚姻關係調解平衡點的把握以及捕捉當事人事實闡述中調解意願的敏銳度有着豐富的經驗。
從本案調解進展來看,在瞭解到當事人雙方基本婚姻事實以及同委託人多次溝通後,道華律師敏銳捕捉到其中的調解出發點,針對雙方結婚10年且共孕有2女的事實來看,雙方爭議點主要是集中在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對於其他財產分割以及債權債務分割爭議並不大。
有鑑於此,道華婚姻律師作出針對性調解方案,並且主動與男方溝通,針對性講解調解方案對於各方的意義,同時積極與法官聯繫,確保調解空間,爭取能夠以對雙方以及孩子最優的方式解決。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面對面坐下調解,在道華律師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簽署調解協議,當事人訴求順利達成,案件得以順利解決。
無論是開啓一段婚姻關係亦或是結束一段婚姻關係,牽涉其中的人情、倫理、經濟都是盤根錯節,錯綜複雜的。接受每一位當事人的委託,面對每一起案件,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依託道華婚姻家事研究中心以及婚姻數據庫,對於案件涉及的具體細節專案研討,逐案分析,從當事人利益出發,竭盡所能爲當事人謀求利益最大化,同時針對性制定相應案件方案,致力於爲當事人解決婚姻難題,點亮幸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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