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打離婚官司時,重心都放在房產、車輛等大額實物資產上,極易忽略銀行卡、理財賬戶內的婚內存款,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也未對該筆錢款作出分割。離婚程序走完後,一方纔發現還有未處置的共同存款,多數人會疑惑,離婚判決生效後,是否還能單獨起訴分割遺漏存款。答案是可以另行起訴,法律明確保留當事人分割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
離婚判決僅針對雙方當庭提交、一併主張的財產作出處置,對於庭審遺漏、暫未查清的共有存款,不會因判決生效直接歸單方所有,存款婚內共有的法律屬性始終不變,當事人不會因一次離婚訴訟終結喪失分割權益。實務中存款未處理主要分爲三類情形:一方刻意隱匿銀行卡、理財賬戶,另一方事前不知情,庭審無法提出分割主張;雙方僅協商處置房產,口頭約定存款自行處理,未將存款納入裁判範圍;存款存在大額轉賬、資金流向複雜,當庭無法覈查清楚,法官告知雙方另行起訴維權。以上情況均不視爲當事人自願放棄存款分割權。
提起後續分割訴訟,完整的資金憑證是勝訴關鍵。當事人可攜帶身份證、生效離婚判決書,前往各大銀行調取對方婚內全部賬戶流水,同步打印微信、支付寶、股票基金等資產明細,佐證存款形成於婚姻存續期間,來源於夫妻共同收入,以此證明財產共有性質,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受理並分割。
不少當事人擔憂離婚多年無法追責,其實訴訟時效自發現遺漏存款之日起計算,只要掌握婚內共有存款的完整證據,即便離婚數年,依舊有權起訴要求平分存款;若查實對方在離婚前後惡意轉移、支取存款,還可依據法律規定主張對方少分對應財產。
同時需要釐清常見法律誤區,若當初庭審中雙方書面明確自願放棄存款分割,事後再起訴很難獲得法院支持;單純遺忘、不知情、當庭未查清而未處理存款,與主動書面放棄財產屬於完全不同的法律情形,二者不能混爲一談。
綜上,離婚判決遺漏處置的婚內共有存款,不會自動歸屬任意一方。當事人發現遺漏資產後,整理齊全賬戶流水、資產證明,即可單獨向法院起訴重新分割。一次離婚訴訟無法窮盡全部夫妻財產,婚內遺留未分割的存款,當事人始終享有請求公平劃分的法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