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的子女,法律地位和婚生子女完全等同,法院判定撫養權始終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長爲首要原則,父母是否締結婚姻,不會免除任何一方的法定撫養義務。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通常交由母親直接撫養,貼合嬰幼兒哺乳與日常看護的生理需求,只有母親身患難治重病、傳染性疾病,或是具備撫養條件卻長期疏於照料子女,法院纔會根據男方訴求調整撫養權歸屬,雙方協商由父親撫養且不會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同樣予以認可。
子女年齡處在兩至八週歲之間,法院不會片面偏袒父母任意一方,會結合過往照料經歷、居住環境、經濟收入,還有祖輩能否協助照看等細節綜合權衡,孩子長期跟隨一方安穩生活的,一般不輕易變更生活環境。若是一方存有酗酒、家暴、賭博等惡習,或是身體條件難以照料孩童,獲取撫養權的概率會大幅降低,已經喪失生育能力、沒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相仿時可以優先獲得撫養權。
孩子年滿八週歲後,自身意願是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據,在不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特殊情形下,大多遵從孩子的選擇確定撫養人。
敲定撫養權歸屬後,不直接陪伴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按期支付撫養費,用來承擔孩子日常起居、就學就醫等開銷。日後撫養一方出現重病、怠於管教等重大變故,另一方也可以通過訴訟,申請變更子女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