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板•錦囊

爲您提供相關法律文書和模板

首頁 > 模板•錦囊

深圳繼承律師:遺囑只給部分子女,其他子女能推翻嗎?

作者:道華婚姻家事律師團時間:2026-05-21閱讀量:

  很多多子女家庭遇到這樣的問題:父母立遺囑把房產、存款只給其中一個孩子,沒分到的子女不服,想把遺囑推翻。法律上怎麼處理?
  父母有權處置自己的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第1133條,立遺囑可以將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法律不要求“必須分給所有子女”。只要遺囑合法有效,父母把所有財產只給一個孩子,法律也允許——這叫遺囑自由原則。但有一個重要的例外。《民法典》第1141條規定,遺囑應當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某個子女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比如殘疾且無收入),而遺囑完全沒給他留份額,那麼這部分遺囑內容無效,法院會強制分出一部分給他。但如果子女身體健康、有穩定工作,就不適用這個規定。
  沒分到的子女,什麼情況下能推翻遺囑?不能僅憑“不公平”就推翻。必須拿出證據證明遺囑存在法定無效情形,例如:立遺囑時父母神志不清(無民事行爲能力);遺囑是受欺詐、脅迫所立;遺囑是僞造或被篡改的;遺囑形式不合法(比如代書遺囑沒有兩個無利害關係見證人,打印遺囑沒有逐頁簽名,錄音錄像遺囑缺少見證人記錄等)。
  還有一個關鍵的程序問題——訴訟時效。如果認爲遺囑有問題,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年內向法院起訴。超過3年,法院將不再保護,哪怕遺囑確實存在問題,也可能喪失勝訴權。
  另外,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比如夫妻共同房產,一方去世後立遺囑把整套房子給某個子女——這套房子的一半屬於配偶,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的一半,擅自處分配偶份額的部分無效。
  總結一下:合法有效的遺囑,沒分到遺產的子女不能僅因“不公平”就推翻。只有能證明遺囑存在法定無效情形,或自己屬於“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纔有可能維權。發現遺囑有問題,務必在3年內及時諮詢律師、收集證據,切勿拖延。
在线预约MADE AN APPOINTMENT

无需注册,快速预约,专家律师提供订制法律服务方案

  • 咨询预约:400-829-6880
  • 私密空间:18126123723
  • 律所: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 邮箱:DAOHUALAWMF@163.com
  •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28號榮超經貿中心810(市民中心旁)
预约微信
团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