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ic Cases

越来越多的团队经典成功案例,是我们团队努力的回馈

首页 > Classic Cases > Inheritance

Shenzhen Inheritance Lawyer Tang Yunhong Discusses the Core of Differentiating Heritage and Non-heritage: Children's Management of Parents' Bank Card Funds as Heritage, Funeral Expenses and Pensions as Posthumous Subsidies, Not Heritage, to Be Divided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Co-ownership

Author: Dao Hua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FirmDate: 2026-06-03Reads:times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诉讼)实战专家

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唐云虹律师,深圳十大离婚律师推荐,十大继承律师推荐, 粤港澳大湾区专业离婚官司、遗产继承诉讼律师,知名大宗财产家族律师,海量胜诉成功案例,特别擅长处理:疑难财产分割/法院诉讼、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股票分割、房产、深圳小产权房/农民房、土地、厂房、虚拟货币资产、涉香港离婚财产分割、婚内/离婚财产协议、税务筹划、债务隔离、离婚财产转移、涉外籍遗产继承、遗嘱公证、遗嘱/法定继承纠纷诉讼、遗嘱订制和效力认定、旧改拆迁、民刑交叉、跨境协同等。服务区域:广东 深圳 福田 香港 澳门 海外 广州 中山 珠海 佛山 惠州 东莞

文章配图-1

一、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王健系退休职工,配偶早已离世,共育有三子,其次子王康华先于王健去世,留有女儿王雅平。2021 年 5 月 1 日,王健亲笔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名下工商银行卡内的退休金以及后续相关补助款项,均由孙女王雅平继承。

晚年生活期间,王健跟随长子王勇共同居住生活,因年事已高、打理自身财务多有不便,2022 年 5 月,王健将个人工商银行卡交由王勇代为保管,仅委托其协助处理日常起居、就医相关开支,并未作出赠与存款的意思表示,也未授权其随意大额支取、处置卡内资金。

王勇受托保管银行卡后,在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1月期间,陆续从案涉账户累计支取款项 210800 元。王健去世后,其原工作单位向该银行卡拨付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金及死亡抚恤金,合计 194496 元,该部分款项亦被王勇大额支取。各方就案涉银行卡资金归属、代管款项是否属于遗产、遗嘱效力及财产分配产生分歧,王雅平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并依法继承对应遗产份额。【本案案号为(2024)闽04民终183号】

文章配图-1

二、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自书遗嘱符合《民法典》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内容系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结合被继承人生前赡养、医疗及丧葬产生的合理必要开支,从王勇支取的 210800 元中酌减合理支出 60800 元,剩余 150000 元认定为遗产,按遗嘱判归王雅平继承。同时法院明确,丧葬费、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困难补助金,系被继承人死亡后由所在单位发放,不属于遗产范畴,遗嘱对该部分财产的处分无效,该款项属近亲属共有,应结合亲属关系与赡养付出酌情分割。王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配图-1

三、 办案心得

(一)道华律师认为

结合本案裁判思路以及家事继承实务经验来看,本案属于生活中十分常见的长辈银行卡交由子女代管,进而引发遗产认定与财产分割的典型纠纷,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逻辑和裁判规则极具普遍参考价值。

首先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讲,老人因年迈不便打理财务,将银行卡交由子女保管,本质上只是委托保管关系,并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很多家庭想当然认为,老人把卡交给谁、谁拿着密码,钱就是谁的,这是极大的法律误区,只要没有明确的书面赠与约定,也无确凿证据证明老人自愿将存款无偿赠予子女,代管子女就仅能在日常生活、就医刚需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不能借着实际掌控银行卡的便利,擅自大额取现、隐匿甚至转移账户存款,更不能私自占有据为己有。即便长期掌控银行卡,也不能改变存款仍属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本质。

其次在遗产范围的划定上,法律有着清晰明确的标准。依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产特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像老人生前银行卡里的退休金、固定存款等,都属于法定遗产范畴,即便被子女在代管期间私自支取,也不会改变财产本身的遗产属性,依然应当纳入整体遗产进行统一分割。

而大众容易混淆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这类款项,其法律性质和老人的遗产完全不同,该类款项是逝者离世后,单位专门发放给亲属用于办理后事、抚慰精神生活的补助,不属于逝者生前遗留财产,自然不在遗产之列,也不能按照遗嘱意愿单独指定分配,实践中一般由全体近亲属按共有原则妥善分割。

从司法裁判尺度来看,法院处理此类纠纷并不会简单一刀切,既会认可实际照料老人、承担日常起居子女的付出,对真实产生的生活、医疗、丧葬合理开支予以扣除,同时也会守住法律底线,对无正当理由超额占用、私自转移的资金,依法认定为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兼顾情理与法理的平衡。

Online AppointmentMADE AN APPOINTMENT

No registration required, quick appointment, expert lawyers provide customized legal service solutions

  • Consultation Appointment:400-829-6880
  • Private Space:18126123723
  • Law Firm: Guangdong Daohua Law Firm
  • Email:DAOHUALAWMF@163.com
  • Address: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810(市民中心旁)
Appointment WeChat
Team Public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