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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choose a divorce lawyer in Shenzhen? Tang Yunhong, a renowned divorce lawyer in Shenzhen, cleverly uses time to create space and solve the difficult problem of custody disputes over divorce children

Author: Dao Hua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FirmDate: 2026-05-13Reads:times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诉讼)实战专家

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 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唐云虹律师,深圳十大离婚律师推荐,十大继承律师推荐, 粤港澳大湾区专业离婚官司、遗产继承诉讼律师,知名大宗财产家族律师,海量胜诉成功案例,特别擅长处理:疑难财产分割/法院诉讼、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股票分割、房产、深圳小产权房/农民房、土地、厂房、虚拟货币资产、涉香港离婚财产分割、婚内/离婚财产协议、税务筹划、债务隔离、离婚财产转移、涉外籍遗产继承、遗嘱公证、遗嘱/法定继承纠纷诉讼、遗嘱订制和效力认定、旧改拆迁、民刑交叉、跨境协同等。服务区域:广东 深圳 福田 香港 澳门 海外 广州 中山 珠海 佛山 惠州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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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大湾区深圳的婚姻家事纠纷中,离婚诉讼往往陷入“起诉—判不离—再起诉”的拉锯战,既消耗当事人精力,又难以达成理想结果。深圳离婚律师、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负责人唐云虹律师就代理了一桩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贺先生先后经历两次诉讼,第一次作为被告成功抗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转为原告主动起诉。面对复杂的诉讼局面,唐律师及其团队以“以诉促调”为核心策略,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积极沟通协调,最终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本案的成功解决,不仅体现了唐云虹律师团队“专业、高效、共情”的服务水平,更证明了“以诉促调”策略在离婚纠纷中的优势——既能依托法律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通过调解减少对立,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个人与家庭的伤害。

关键词:深圳离婚调解、两次诉讼、以诉促调、抚养权纠纷、离婚律师唐云虹律师(广东道华律所)

一、案情回顾

贺先生与张女士于2019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多的自由恋爱,双方于2020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感情尚可,并于2023年2月通过试管受孕喜得一子。然而,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琐事增多,双方因性格、生活习惯等差异开始产生矛盾,在操持家务和生育孩子的辛苦中,沟通逐渐减少,矛盾不断累积,曾经的甜蜜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被消磨殆尽。

2024年,张女士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要求判决离婚。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贺先生陷入了两难:他深知这段婚姻已难以维系,却又担心一旦离婚将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就在此时,贺先生经朋友介绍,找到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负责人唐云虹律师,委托其代理案件,希望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为争取抚养权谋得先机。(本文人名、地点等信息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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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焦点

1、抚养权的归属

本案中,婚生子刘某喆在第二次诉讼时已满两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再适用“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的法定推定,而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判断。这一年龄节点的变化,成为本案抚养权争议的关键转折点。第一次诉讼时孩子尚不满两周岁,若当时判决离婚,抚养权大概率归属女方;而经过第一次诉讼的时间窗口,孩子已随贺先生共同生活数月,形成了稳定的随父生活事实,抚养权归属的考量因素也随之从“年龄推定”转向“生活稳定性”的综合评估。双方围绕孩子的生活状态、抚养环境等问题展开激烈博弈,成为本案调解中的核心焦点。

2、抚养费与补偿金的双向安排

本案在费用问题上呈现双向支付的特殊结构,一方面,张女士作为非直接抚养方,需每月向贺先生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2周岁;另一方面,贺先生需向张女士支付补偿金16万元。调解期间,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支付期限如何设定(是至18周岁还是提前终止);补偿金的性质如何认定、16万元的数额是否合理、分期支付的期限和违约条款如何确定。这一双向支付安排是双方利益博弈的集中体现。贺先生以支付补偿金为代价,换取张女士在抚养权上的让步以及相对较低的抚养费标准。

3、探视权的安排

探视权的具体安排是调解中的关键平衡点——既要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联系,又要避免对子女正常生活造成干扰。张女士作为非直接抚养方,希望获得较为频繁和灵活的探视安排,以保障母子情感的维系;贺先生则担忧过于密集或不受约束的探视可能干扰孩子已形成的生活节奏。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包括:每两周一次不少于24小时的当面探视是否合理、寒暑假及春节等长假期的共同生活时间如何分配、线上视频探视的频率等。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探视权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每两周当面探视、每周线上视频探视、寒暑假及春节等节假日的共同生活安排。这既保障了女方的探视权利,也为贺先生抚养孩子提供了稳定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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